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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时间:2024-07-03 23:41:41
关于在法院的实习报告七篇

关于在法院的实习报告七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在法院的实习报告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1

时间过的真快,一转眼来到法院工作已五年之久。回想自己五年来的点点滴滴,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在预备法官那段为期一年的实习经历,那次实习活动是教学计划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检验我们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即将走上法官岗位的必经阶段。

一、实习目的

通过实习,全面了解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通过实习,培养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法律问题的能力;通过实习,认识到自己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强学习的主动性、针对性、创造性;在实习过程中,通过虚心接受领导和同事们的指导和帮助、诚心学习他们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全面提高综合法律素质和法学修养,为走上法官岗位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实习成果

预备法官实习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从立案、接待信访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开庭审理、参加合议庭、制作法律文书、宣判等承担起一个法官办案的全过程,我崇拜指导老师和同事们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八个月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实践经验,加强了对法官这份职业的了解,树立了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实习成果:

1、立案庭实习收获

立案庭是法院对外的第一个窗口,是法院工作的开始,占据很重要的位置。立案庭的工作十分繁多,每天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人,立案庭的法官经常要与这些当事人进行说理和劝解,而不是简单的审核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这么简单。立案庭还为那些不懂法律程序或者是不懂得怎么写起诉书、不会写字的当事人提供方便,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用法院专门的起诉书范本进行填写。立案庭立案后还要对案件进行分类和开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关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我在立案庭实习期间,虚心向指导老师请教,对案件进行筛选,对属于法院主管的,予以立案审查,而对不属法院主管的,告知当事人通过其他渠道解决。

立案庭设立一个信访接待室,立案信访工作既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国家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任务艰巨,使命光荣。立案信访场所既是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窗口,也是人民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功能重要,作用重大。在深入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把信访工作作为送上门来的民生问题,必须认真对待。对各类信访件的接受及处理结果作相应的登记。信访件的登记簿分为:人民群众来信登记簿、人民群众来访登记簿、院长接待日登记簿、业务庭长接待日登记簿。

对来信按性质分类登记,注明收到日期,及时答复,准确转送。来访也按性质分类登记,注明接待日期。接待时做到着装接待,做到仪表端正、态度和蔼、用语文明,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情况反映,认真记录详细情节、主要事实和理由,耐心向来访者解答、转处或作其他处理。对涉及本院审判、执行案件和社会不安定信访件及重大信访件,接待后当天向分管院长报请批处。对需交办的信访件交由院长或分管院长作出批办、处理意见后送责任部门。在信访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信访工作要做到“七到位”:不满情绪疏导到位;释法答疑解释到位;关键症结掌握到位;实际困难解决到位;合理诉求满足到位;无理要求告知到位;不法行为处置到位。同时,紧紧依靠党委、人大、政府,以联动制度为依托,运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通过法律、经济、文化等各种手段促使上访人息诉罢访。

2、民一庭实习收获

民一庭主要处理的是婚姻、继承、财产分割、民事侵权、合同纠纷、民事权利的确认、变更、撤销之诉等内容案件,这些案件虽然琐碎,但是却同民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他们对自己的利益十分关注,为此每天都会向法官诉苦,诉说自己的“委屈”。因为这是一种发泄,当事人需要发泄他们心中的不满情绪。通过在民一庭的实习,我能从另一个角度知悉民生、民情、民怨。有经验的法官们会倾听他们诉说,这有益于疏导他们的愤怒,同时在当事人的倾诉过程中对法官也多了一份信任,这样在调解的时候有益于做当事人的工作。

通过在民事一庭的实习,我发现法院在实际的判案中与课本抽象的理论和法条刻板的规定最大的不同,是法官办理案件时坚持调解前置原则,非经调解不轻易判决。今年恰逢“调解年”,各法院都在加大力度提高调解率。如果对一个案件只是简单地予以判决,往往会导致“一场官司十年仇”。而调解结案是保护当事人利益纠纷的最佳方式。这可以有力避免判决成一纸空文的负面后果,虽然有时对于当事人一方会有失公平,但权益受损方真正得到了补偿才是最重要的结果。而且在案件诉讼费大幅下降,在办案经费缩小的情况下,如果一味采用判决,对法院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是一种极大的浪费和损耗。对调解无望,非判不可的案件,在判决的同时辨析法理,要尽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使当事人服判息诉,避免“案结事不了”和当事人无休止的上访告状现象。

在民一庭的实习,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为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

3、行政庭实习收获

行政庭的受理的案件一般涉及群体纠纷,随着我县的经济发展,行政争议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若处理不好,往往容易造成群体信访事件。

在行政庭实习期间,了解到必须充分发挥诉调对接的作用,利用诉前协调、庭外协调等多种行政争议化解模式,通过协调贯彻始终、定期联系会议、上门指导服务等三项制度,适当延伸审判职能,使司法机关成为化解行政争议案件的缓冲剂,从行政争议的预防、和解、执行入手促进“官民”和谐,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将协调工作贯彻案件始终,做到诉前协调、诉中协调和判后协调相结合。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案件的成因通常是原告经过多方奔走努力未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被迫无奈提起诉讼。因此,他们的诉讼主张大多有一定的合理性。

因此,在审查受理阶段即找原告谈话,了解原告起诉所欲达到的真实意图,分析其主张的合理合法依据,在摸清原告真实想法的前提下及时与被诉行政机关进行沟通,了解所涉案件的相关情况,提请行政机关与原告及早沟通,尽可能使双方矛盾解决在成讼之前。在办案中,对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护短,不搞“官官相护”。成讼以后,行政庭坚持把行政协调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根据行政案件中许多当事人“要个说法、分个是非”这一特点,大多数案件并不急于下判,而是在庭审结束后继续做各方当事人的工作,尽量使各方意见接近一致,即使最后没有协调成功,也为下一步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对协调不成的案件并不是一判 ……此处隐藏16248个字……的,并将冗长的语言缩减。庭审结束后,我将审理笔录交给当事人和他们的代理人核对,看着并没有实质性错误的审理笔录时,终于可以如释重负了。作为临时书记员的经历让我体会到了书记员工作的繁重,也明白了任何工作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在自己的岗位上精益求情,做到最好才是最重要的。而这也让我深刻明白了那句古话的涵义“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在实习过程中,我还旁听了审委会对于案件的讨论并作了记录。此次旁听让我见识到了法官真正的魅力。他们以事实为依托,摆证据,引法条,旁征博引,各抒己见,每一个案件细节都能引发法官们的热烈讨论。在激烈的辩论中,案件的真相越来越清晰,对它的决定也能达成一致意见。在会议结束时,看着法官们放松舒心的笑容,我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在遇到纠纷时会越来越多的选择用法律手段来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在这个地方,公理日伸!在这次审委会会议的

记录过程中,我深刻的认识到了实践的重要性。会议记录并不是机械的记下每一位法官所发表的意见那么简单,而是一项对人的理解力、总结力和逻辑思维水平以及语言能力的综合测试。记录首先要准确理解每一位法官发言的确切含义,如果只是一字不落的记下每个字,不仅费时费力,而且难以概括发言者的想法。因此快速理解发言者所要表达的意思还不够,必须迅速将其总结成简洁明确、符合逻辑并且没有语病的语言,这样才是真正地做好记录。

此外,费法官还带我去过一次迁安公安局调查问题,本来我认为这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然而事实的情况却远非如此。当我们在迁安公安局颇费了一番周折才拿到公安局出具的证明后,引发了我许多思考。首先是法院与公安机关之间的关系。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三者之间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如果这三个系统之间配合不默契,必然会影响正常司法活动的进行。见微知著,今天的经历至少表明在某些方面三个机关之间欠缺有效配合。其次,是我国国家机关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办事难、效率低、层层请示、事事批准。国家机关之间公务协助尚且如此困难,普通百姓办事的困难程度可见一斑。

四、自我评价

在法院实习的一个半月中,每一次实践都让我学到了知识。我学会了如何整理卷宗并装订归档,学会了如何在庭审中快速而又准确地记录下各方发表的言论,学会了如何去真正的分析一个案件,学会了如何为合议庭和审委会做记录,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此次实习可谓收获颇丰。

实习在给了我启发的同时,也让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法律基础知识还不够扎实,对于法律程序的理解不够全面,对于办案的某些细节容易忽略,正如审监庭杨友顺庭长所说的,作为法律人应当具备如下三个要素:法律知识、法律思维、解决纠纷的能力。所以,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必须要勤于学习,不断改正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磨练自己的意志品德,使自己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法律人。

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的法官及我的指导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7

专业实习是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个过程。专业实习也是大学生活中所必备的课程,是我们大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步。我的实习是由我院政管系安排的,在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进行实习。通过实习,我获得了实际的专业工作经验,检验并巩固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实习期间,我了解了一些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这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的职务。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实习期间,我接触了不少的民事案件,通过参加这些案件的庭审,使我对原本掌握不扎实的民法的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的理解,我明白了只有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才能更准确的掌握法律的内涵。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

首先,理论和实践是不可分的。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同时,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不少法官和律师朋友,他们对于我的实习进行了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其次,本次实习让我知道法律的学习及案件的审理,远远没有自己想像及书本上说的那么轻松,案件的复杂性不是一两句话就能总结出来的,我自己还要加大对这方面的学习及实践。

再者,在本次实习期间我第一次看见了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通过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

但是通过本次实习,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我们在学校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际中的操作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说在案件审理结束后,我们都认为会是当庭宣判判决结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为了节省时间都是直接写判决书或裁定书,让当事人或委托律师来领,就算代替宣判。远没有我们平常看到的当庭宣判的庄严效果;

2、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不知如何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或者是无视国家的法律做出一些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事情。因此,我认为对人们进行普法宣传还是很有必要的;

3、我发现在很多基层人民法院里都是一些年龄比较大的法官,新鲜的血液补充不进来,使法院缺少活力和激情。希望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能学有所用,尽快加入到法官的行列中。

因为我是在民庭里实习,每天所接触的案件一般都是劳动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借贷纠纷、离婚案件。在上班比较空闲的时候,我就在研究法院案件报告总结,我发现其中离婚案件占据大部分,这说明了什么呢?不免让我十分震憾!当我看卷宗的时候,我都会十分留意离婚案件的判决书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几点:

1、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没有感情;

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3、婚外情;

4、吵架问题,夫妻平常的吵架算正常,但如果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不正常了。

5、婆媳关系紧张引起夫妻感情不和。

在法院民庭各位审判员及书记员的指导和帮助下,我把在课堂上学习到的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同时我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我希望自己能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地完善自己,不断地自我提高。

这几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是我走向社会的一座桥梁,为以后步入社会打好了基础。通过这次实习,我明白了做事先做人,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尚未真正步入社会的学生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法院的各位审判员、书记员,他们都是我最直接的老师,他们的经历和经验都值得我去学习、体会和借鉴。这是我人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我永远不会忘记,在此,我再次衷心地谢谢我的老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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